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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是種再現真實而平面化的藝術形式,必須依賴對象物的存在才能進行創作。攝影者運用相機框取,客觀複製眼前所見,其對場景所做的真實再現,就是所謂的「紀實攝影」Documentary Photography)。但作為創作,攝影者不甘受限於原有場景,無法充分展現個人巧思,便激發了他的主動介入,對場景進行裝置與指導人物演出,形成「編導式攝影」Fabricated Photography。故「編導式攝影」指經過事先安排與裝置的攝影,攝影者對畫面加入了主觀編導,包含更動場景與指導人物動作,製造符合他意念的畫面,使其具備戲劇效果。

 

藝術史學家Robert Atkins認為「編導式攝影」是「安排、裝置的攝影」和「近似舞台、戲劇攝影」的分支,它的指導特質與高度戲劇性,使影像不但暗示虛假與偽裝,更是攝影者為特定目的而組構和拍攝的結果。歷代「舞台、戲劇攝影」內容眾多,有以下分類:1.攝影者自身的扮裝自拍(Stage self-portraits);2.攝影者指導真人或塑膠人偶,扮演神話故事或社會生活中的角色,以再現「故事性場景」(Narrative tableaux);3.用小人偶小佈景演出的迷你劇院(Miniature theaters4.安排場景和對象後,以大型照片來呈現結果的裝置和攝影雕塑(Installations and photo-sculptures)。(游本寬,2002,p.53) 

 

編導式攝影把真人安排在現實環境中拍攝,其成像的結構不但和拍攝電影無兩樣,結果也類似電影劇照。只是這種劇照比較類似漫畫書中的單格圖像;猶如是一種流動影像的停格;扮演著相關劇情前、後想像的連結。這是攝影者為了使影像帶有故事情節所做的努力,其身份從「真實影像的捕捉者」走向「想像畫面的創造者」,同時也會為了強化影像的視覺張力,將物件如同舞台道具般刻意擺置,然後拍下,此類攝影手法的例證如Ellen Brooks拍攝迷你場景中的芭比娃娃與Cindy Sherman的扮裝自拍照。 

 

因此編導式攝影可說是紀錄與矯飾成分參半,不但從現實環境中擷取了部分事實,又以攝影的忠實再現功能為編導場景「見證」,肯定了捏造物的真實。因此即便是拍攝普通的社會生活場景,在置入些許道具賦予某些劇情後,那擬真的魔力便在照片裡發酵,由普通的紀錄照脫離,改變觀看的方式,彷彿一景一物都充滿線索,整體指向一個可被辨識的空間,加倍耐人尋味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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