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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起電影,相片中的人像被釘著的蝴蝶標本。
被視為自然的照片,是攝影記者匠心獨具的安排。
泥土路結實的質感提醒了我這是在中歐。
我偏偏頑固地看著小男孩的一口爛牙。
什麼是驚奇。
我像一位朋友,投向攝影是想幫兒子拍照。
生命中充滿了點點滴滴的小寂寞。
 
英文字源,攝影是光的書寫,電影是移動的照片。羅蘭巴特說照片裡頭的人像被困在框框裡出不來,沒有鏡頭外的想像。果真如此?根據照片給的元素不斷端詳、揣測、發想,找弦外之音與過度解讀,在心裡轉成自己的定義,卻沒有答案。
電影的語言較明確,或較為人所熟知,想像路徑被規劃好,結局都已經寫好,似乎不如攝影來得有未知性,及決定性瞬間的珍貴感。但熟練的攝影者,如記者,專業的預感讓他嗅出下個鏡頭是什麼,提前預視到爆點所以拍攝,像是種本能性的獵物掠奪。
電影是排演出來的,但照片也並非真實。除了拍攝者的刻意、個人解讀上的歧異、還有鏡頭的框,也讓人看到/看不到某些東西。Life雜誌編輯曾拒絕使用柯特茲的照片,因為他的影像「太多話」,怎麼樣的照片能自己說話,有人物的?黑白的?有視覺動線引導的?可以用「故事性」來概括嗎,但這點電影又輕易做到了。
所以解讀空間的擴大與解讀元素的缺乏反而使攝影更像一門藝術,有種「內行看門道,外行看熱鬧」的疏離感,鏡頭很冷靜,或者很冷酷,在照片外的所有人都是旁觀者,無聲地觀看一幅作品,它可能是別種生活的切片,被我們拿來當作拓展眼界的工具,可能我們看他很貧窮/或解讀成樂在貧窮,但他當下其實並沒有特殊感覺。
通常能觸發感受或讚嘆的,與我們的自身經驗有關。泥土路的質感勾起了羅蘭巴特的旅行回憶,成了他會注意到的刺點。不協調的畫面也會有刺點,敏感的人開始質疑,為何這項物件會出現在這個畫面裡,像雜訊。刺點不一定是禮貌的,它可能是蛀掉的牙,各種具有衝突性的小細節,走光也能引起我們注意。
引起注意的都是驚奇。希罕的、決定性瞬間的、機器的技術、人為的技巧、匠心獨具的巧思,而有時為了打破成規,「隨便不拍點什麼」反而成了最刻意的事。顛覆固守的習慣的確是創造力的第一步。
創作者不斷在不甘流俗與不甘寂寞中找尋自己的位置,偶爾想起初衷:為了什麼開始拍?接著最想拍什麼?有時候你就是對某種畫面有著偏執的定義,別人既無同感也難理解。這種生活上的小小寂寞,也是確認自己獨立存在的清朗感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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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ya咖啡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